5月17日,长春市规自局发布龙湖水都A地块住宅项目二期(龙湖新星宇青云阙)规划调整公示,内容如下:
一、龙湖水都A地块住宅项目(二期)7#楼~9#楼、15#楼、16#楼、C1#楼、C2#楼、M2#楼栋调整
1、7#楼,户型由原来的184m调整为230m户型,户数不变,单栋总面积由原来7518.20m²调整为9059.97m,面积增加了1541.77m²。建筑单体长度由原69.14m调整为
84.34m,宽度由原13.14m调整为13.39m,层数保持9层不变,层高由2.95m调整为3.2m。
2、8#楼,户型由原来的144m户型调整为230m²户型,户数由原来44户调整为18户,单栋总面积由原来6966.66m调整为4541.92m,面积减少了2424.75m²。建筑单体长度由原51.24m调整为42.24m,宽度由原13.64m调整为
13.39m,层数由11层调整为9层,层高由2.9m调整为3.2m。
3、9#楼,户型由原来的144m户型调整为186m²户型和206m户型,户数由原来44户调整为30户,单栋总面积由原来7021.11m调整为6342.04m²,面积减少了679.07m²。建筑单体长度由原51.24m调整为54.94m,宽度由原13.64m调整为12.94m,层数由11层调整为10层,层高由2.9m调整为3.0m。
4、15#楼,户型由原来的118m户型调整为186m²户型,户数由原来42户调整为28户,单栋总面积由原来5803.70m调整为5767.26m²,面积减少了36.44m²。建筑单体长度由原66.74m调整为69.94m,宽度由原12.54m调整为12.94m,层数保持7层不变,层高由2.9m调整为3.0m。
5、16#楼,户型由原来的118m户型调整为144m户型,户数由原来24户调整为28户,单栋总面积由原来3387.55m调整为4666.40m²,面积增加了1278.85m。建筑单体长度由原44.44m调整为51.24m,宽度由原12.54m调整为
12.94m。层数由6层调整为7层,层高由2.9m调整为3.0m。
6、M2#楼取消,合并到15#楼。
7、C1#楼,根据现有规划调整,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7809.37调整为17575.70m²,面积减少了233.67m²。
8、8、C2#楼,根据现有规划调整,总建筑面积由原来8659.63调整为8552.84m²,面积减少了106.79m²。
二、指标调整
1、总建筑面积由146185.00m调整为145414.35m,减少770.65m²。
2、地下总建筑面积由38279.75m²调整为37509.10m,减少770.65m。
3、地下容积率由0.73调整为0.64,减少0.09。
4、建筑密度由22.29%调整为22.41%,增加0.12%。
5、龙湖水都A地块住宅项目(二期)停车数量由原来的927个调整为903个,减少24个;其中地上停车数由原来的158个调整为146个,减少12个,地下停车数由原来的769个调整为757个,减少12个。
6、居住户(套)数,由原684户,调整为634户,减少50户。
7、居住人口由原2189人,调整为2029人,减少160人。
8、用地面积、地上总建筑面积、容积率、公建比、绿化率等其余经济技术指标无变化。